牟定: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列出28项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6-08-08 07:33:24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牟定县制定下发《牟定县党员干部净化“三圈”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列出28项负面清单。

该办法明确,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要事项,着重对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的“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况,围绕党员干部社交圈8个方面、生活圈13个方面、休闲圈7个方面开列28项负面清单。从强化党委(党组)监督、强化组织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强化家庭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强化自我监督等六个方面规范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方式。

该办法要求,党委(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是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承担对本级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职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应当处理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致使小错误酿成大问题,甚至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朱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