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健全“小微权力”清单 厘清村级“权力边界”

发布时间:2016-08-05 14:40:47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红塔区从制度设计入手,围绕如何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行积极探索,制定出台《红塔区村组权力清单三十八条》,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流程,积极构建农村小微权力规范体系,有效打造村务“阳光工程”。

厘清权力建清单。针对群众反映村组干部在权力行使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的滥用权力、监督薄弱、腐败多发等问题,区纪委会同组织、民政、农业、审计等10多个职能部门,对村组干部权力进行梳理,归类为“38条”权力事项,其中涉及村组集体管理 20余项,便民服务10余项,将所有权力晒在阳光下,厘清了村组干部小微权力的“边界”。在清单中,26条涉及村组干部在村组重大事项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款分配、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12条涉及村民宅基地审批、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

编制流程织“笼子”。编制村组干部各项权力运行的工作规范,并简化成直观清晰的流程图,每项事项以群众容易理解、看得懂的图表形式进行逐条细化,做到每项村务工作的事项名称、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行使依据、权力运行流程、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及违反规定的追究办法等“六个”明确,确保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38条”为村组干部行使“小微权力”、 清白干事设计好固定的“路线图”, 限定了村组干部权力范围,给村组干部工作划定了“红线”,为更好地服务村民定下了纪律和规矩。村组干部执行每一项权力,大到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小到临时用人用工、低保申请,都必须“看图做事”、“照单操作”,真正让农村“小微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

公开运作晒权力。按照“编清单、固流程、晒权力、强监督、严问责”的要求,规范、明确、公开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将涉及集体管理事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举措,通过晒权力清单的方式,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推进村务工作的阳光运行,给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小微权力清单”中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不仅明确了村组干部的办事流程,也给村民监督提供了依据,群众参与监督公共事务的途径得到保障。“38条”要求各村组通过“公开栏”、“明白墙”等渠道,对村组干部的权力范围、运行流程以及村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公开,将村组干部处理村务的程序、过程和结果晒在阳光下,引导村民熟知权力运行过程,参与监督,同时也构筑起保障农村“小微权力”安全运行的“防火墙”。

加强监督严问责。为了强化监督,红塔区还建立了村民监督、廉政义务监督员监督、村(居)监委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四级监督网络体系。村监会充分发挥其职能,重点对村组干部履行“小微权力清单”的情况进行监督,严防村组干部不按规定“暗箱操作”,有效规范村组干部的权力,预防“微腐败”的发生。在“小微权力清单”实施过程中,详细界定了村组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从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到党纪处分,从严追究村组干部违规违纪责任,形成规范用权的高压态势,教育和警示农村干部规范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