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自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以来,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纪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履行案管各项职责,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委局机关各部门,服务于纪律审查工作,积极推动纪检工作“三转”,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抓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组织协调好市纪委内设各办案职能室的关系。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管理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线索接收、转办工作,确保通过信访、审计、巡视、司法机关等各渠道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处置。防止线索失管、失控、有案不查甚至以线索谋私等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纪律审查线索42件涉及43人。
抓跟踪督办,加快办案进度。不断强化对案件的督办力度。案管人员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对乡镇查办的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定期跟踪督办,并及时要求反馈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根据各乡镇纪委汇报案件查办案件的情况,帮助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办案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截止目前,共立案审查21件,其中: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件2人,违反群众纪律行为2件2人,行贿受贿案1件1人,其他16件17人。(李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