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脱贫摘帽的任务,防止扶贫领域出现腐败问题,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镇沅县纪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制定出台了《镇沅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由县纪委牵头成立三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乡(镇)为单位,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基准,按照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开展专项纪律督查的方式,采取静态定时与动态跟进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静态定时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时间安排在季度末月份上旬;动态跟进督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安排,突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督查。坚持全面督查与分片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进村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追究责任相结合。着重对政策落实、对象精准、资金使用、产业扶持、项目推进、纪律作风、人员到位情况,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挂账倒排等方式进行督查。
通过认真监督、强化问责,紧盯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确保脱贫攻坚过程中政策规定执行到位、任务落实快捷迅速、项目实施扎实有力、资金使用廉洁高效,着力推进镇沅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群全面落实。(杨璐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