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为深入推进全市廉政文化建设,挖掘有本地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和内涵,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曲靖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通知,指导开展第三批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申报范围是符合条件的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和家庭;申报原则是自愿申报、量力而行、重在质量;突出地方、部门、单位廉政文化特色和鲜明时代特征;具有教化育人、典型示范、导向引领作用。申报标准及条件是符合《云南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办法(试行)〉》《曲靖市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办法》有关示范点的创建标准。
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求成熟1个申报1个,不搞指标平分,人人有份。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将创建活动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社区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统筹安排,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充分挖掘各民族家规家风、乡规民约、官德箴言精华,打造具有本地、本民族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向善向上,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曲靖市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评验收、命名表彰四个阶段进行,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踊跃参入,为“廉洁曲靖”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目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正处于紧张的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市各派出纪工委共组织遴选、考察推荐了37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