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两年查处“微腐败”51起

发布时间:2016-08-03 15:06:49   来源:昆明市纪委

“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件,处分56人”。日前,石林县纪委交出了2015年以来年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绩单”。

为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石林畅通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四级联动”群众诉求渠道,共解决群众诉求8812件。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线索研判机制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15件143人,其中拟立案39件,初核70件,谈话函询55件,了结76件。把查处“微腐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重点查处和纠正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了鹿阜街道办事处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原会计段红云贪污集体资金等典型案件。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坚决查处‘微腐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的实际成效。”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晖如是表示。( 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