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多措并举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03 07:38:02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年来,富源县坚持问题导向,以压实“两个责任”为统领,以加强“三资”管理、强化民生监督、狠刹滥办酒席歪风、提高基层监督能力为抓手,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目标,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着力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给群众更多反腐倡廉获得感。

晒出责任清单,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细化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及纪委、纪委书记的职责,并将这些责任清单制作上墙上板,对外公开。建立签字背书、述责述廉、考核激励等七项制度,将压力层层传导到村(社)、站所。深入调查研究,着手制定出台“两个责任”落实问责办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建立交易中心,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农村财务管理,村民小组一级的资金使用,必须经从村党支部书记到乡(镇)长或街道办主任共10个人的审核签批,村(居)委会一级的资金使用,必须经从村(社)党总支书记到乡(镇)长或街道办主任共8个人的审核签批。总结完善试点示范建设,今年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面推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涉及乡镇(街道)各站所或村组集体的工程项目建设(总金额在1万—50万元之间的)、物资采购(3000元以上的)、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等四类“三资”管理的行为,一律进驻到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严禁中心外运行操作。

强化民生监督,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台民生监督实施意见,将涉及民生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站所、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监督对象,明确细化乡镇(街道)纪委、乡镇(街道)业务部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个层面的监督主体和主责。建立健全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备案、监督报告、问责处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实行民生项目资金监督“八必访”制度,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民生领域里中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雁过拔毛等违纪违规行为。

坚持疏堵结合,狠刹滥办酒席歪风。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好儿媳”“好公婆”“好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廉政文化进农村、廉政文艺巡回演出、发放倡议书等,教育和倡导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和群众树新风、除陋习。制定出台《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严格实行审批报备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狠刹滥办酒席歪风,减轻干部群众负担,回归淳朴民风。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监督能力。以“三转”和换届为契机,规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工,实行述职述责和约谈制度,督促其剔除杂业、聚焦主业。配齐配强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做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3名纪检专职干部、设有“五室”、配有“六件”。按照“六有”标准,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行工作月报告、季考核、年奖惩制,将工作成效与报酬补贴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其履职尽责的积极性,采取举办业务培训、抽调参与办案等方式,不断提升其履职监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