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五项措施抓实廉洁乡村(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6-07-29 07:52:41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今年1月,华宁县纪委全会提出以点带面推进廉洁乡村(社区)建设。4月,市纪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要求华宁县在推进廉洁乡村建设方面探索新路子,形成示范带动效应。6月,县委决定实施廉洁乡村(社区)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廉政建设资源。制定《华宁县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成立华宁县廉洁乡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安排建设经费30万元用于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和奖励,形成保障到位、齐抓共管的建设格局。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底线。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发动,华宁党风廉政网、电视台、泉乡网、清风华宁微信平台等进行专题报道,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党规党纪和宗旨意识,做合格党员,实现纪律教育常态化。

依托特色资源,挖掘廉洁文化内涵。依托基层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创作廉政文艺作品。举办道德讲堂和纪律讲堂,警示违法乱纪,做到净化内心,知纪、遵纪、守纪。科学规划和设置廉政文化标识牌,做到墙体有廉政格言或书画、宣传栏有规章制度、办公桌有廉政提示牌、图书室有廉政专柜。目前完成廉政文化长廊和示范点建设的规划和内容设置,下步即可实施。

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廉洁自律行为。把制度建设作为廉洁乡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严谨规范、执行有力的廉政制度。充分运用巡查手段,实行巡查前置制度;制定《华宁县村(社区)组“零接待”制度》,规范村组专项(补助)资金和集体资金管理;建立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行为;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一编制廉洁乡村(社区)建设制度工作手册,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基层反腐态势。准确把握执纪尺度,运用“四种形态”引领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政约谈、谈话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截止6月,县纪委监察局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2人,占总人数的78%;第二种形态7人,占总人数的13%;第三种形态3人,占总人数的5%;第四种形态2人,占总人数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