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景谷召开自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组建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人才库的初步方案》,标志着景谷组建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严把组建关。人才库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要求进行建立。首次入库人员以组织推荐和直接选定为主。组织推荐是通过分析人才库所需人才(纪检监察系统外)的专业领域范围及数量后,主要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并由县纪委组织进行全面考察后确定,首次拟组织推荐入库人员35名。直接选定主要是由县纪委根据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进行选定。
严把管理关。人才库由县纪委负责日常管理,对人才库人员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和人事变动不定期补充、更新人员。纳入人才库的人员其人事、档案关系全部在原单位。被调用时,被调用人员在调用期间工作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原单位应保留其工资和福利待遇。被调用期间的差旅费及办案工作业务经费由县纪委解决。对人才库人员的表现,纳入所在单位年度履职考评,县纪委负责向各单位提供调用期间客观实际的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对在查办案件中成绩显著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工作不认真,违反办案纪律或不听从指挥的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及时调整清理出人才库。
严把调用关。县纪委在办理上级机关要求查办的重大案件、上级领导批示要求查办的重要案件、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立案的重要案件、实行异地交叉办理的案件时依照程序报批后可调用人才库人员;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查办重要案件时,需要调用人才库人员的,可提出申请,由县纪委协调调用,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通过组建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人才库,将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等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整体合力,不断推动景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