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推行《澄江县海口镇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来,反映村组事务处置不公的群众明显少了,村组干部抱怨喊冤的也基本没有了。”海口镇纪委书记李云川如是说。
今年以来,澄江县在村级试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群众自治原则,结合村(社区)具体实际,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制定、梳理、归纳和审核,亮出“村级权力清单”,包括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集体财务管理、村级资源资产处置管理、负面清单、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阳光村务事项、村民救灾救助申请和其他为民服务事项等内容,基本涵盖了村级公共服务各方面事项。对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没有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切实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同时,对每个权力事项绘制了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违反规定的追责办法等,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村务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了可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小官大贪”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带动了干部作风转变,融洽了干群关系,有力助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为民服务水平,有效化解了干群矛盾和误解,使老百姓的猜测质疑少了,干部的底气干劲足了。
据悉,《澄江县海口镇小微权力清单》已编印成册,将通过基层走亲、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渠道发放给全镇各行政村的所有村民,让群众监督更加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