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时间:2016-07-07 08:24:38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基层反腐的部署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基层反腐深入开展。

注重正反教育,促进基层干部“不想腐”。组织龙陵县郑垧靖基层宣讲团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厂矿企业和学校巡回宣讲《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精神35场次,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点名道姓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5起,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加大审查力度,严查农村基层“微腐败”。将纪律审查的重点放在基层,强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以来共查处贪污、挪用民生资金案件10件13人,违纪总金额260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4人(双重处分1人)。在纪律审查中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县纪委主要负责科级领导干部和较复杂的股所级案件,其他一般案件则由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具体负责,有效解决基层纪检机关不会办案的问题。

延伸监督触角,扎紧基层反腐制度“笼子”。完善公开制度,全面开展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在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开通基层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向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公开党务、政务和村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村“两委”换届前,由县审计局对10个村(社区)的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审计监督。

壮大监督力量,为基层反腐“保驾护航”。如期完成县乡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配齐配强县纪委委员23名、县纪委常委9名,全县10个乡镇均按要求配齐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116个村均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5个社区均配备纪检监督小组。不断加大基层纪检干部交流任用力度,优化纪检队伍结构,调动纪检干部积极性,2016年以来共选拔任用纪检干部23人,其中提拔6人,交流17人。(高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