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对第四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

发布时间:2016-07-06 07:56:04   来源:德宏州纪委

6月27日至29日、7月3日至4日,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组织考评组对创建第四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25家单位进行验收,旨在扎实推进全州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善向上,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考评验收工作严格验收程序、逐项检查落实、创新考评办法、层层把关审核,确保创建具有自身地域特点、鲜明时代特征、典型示范作用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廉政文化“五用”示范单位和优秀家规家训家风传承地。

严格验收程序,逐项检查落实。考评验收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观摩、互查互评,座谈交流、意见反馈,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的办法进行考评验收,逐项检查各创建单位廉政文化创建标准的落实情况,对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成效明显三项要求进行普遍检查,分类别对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行分项检查。“七查”廉政文化进机关,即:查是否设立廉政文化景观、廉政文化活动室、廉政文化网页、党务政务公开栏、开展主题鲜明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三查”廉政文化进学校,即:查是否开设廉洁教育专题课程、体现廉洁教学、开展廉洁教育主题活动;“九查”廉政文化进企业,即:查是否树立企业廉政文化理念、建立党风廉政宣传队伍、设立廉政景观、廉政活动室、廉政专栏、厂务公开栏、制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八查”廉政文化进农村,即:查是否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设立廉政文化景观、廉政文化活动室、村务党务公开栏、制定规范村务行为的制度规定、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举办廉政文艺演出。

创新考评办法、层层把关审核。抽调5县(市)纪委宣教室负责人为考评验收组成员,开展互查互评和问卷调查,把干部群众认可度作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的重要标准,着力提升全州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创建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辖区县市纪委监察局或派出纪工委推荐,州纪委监察局考评验收,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多部门核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影响创建工作的,报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通过层层把关,才能命名为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单位。此外,考评验收组还对前三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了抽查。

据悉,德宏州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评审命名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或摘牌,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纪律规定被问责通报的,干部群众不认可的,一票否决,给予摘牌处理。(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