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腾冲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各类违纪违规案件28件32人,其中:党纪立案19件23人,政纪立案9件9人,党政纪双重立案5件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20人。通过纪律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2.6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纪律审查工作中呈现五个特点:一是纪委自办案件和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立案数增多。上半年共立案审查28件,腾冲市纪委监察局立案审查9件,同比增长200%;乡镇纪委立案审查数量增多,上半年18个乡镇中8个乡镇立案数达13件,同比增加2件,增长18.18%。二是司法移送案件上半年有所下降,较上年同期减少9件9人。三是违纪对象中其他人员所占比重较高,一般干部数量偏少,一般干部5人,占违纪人数32人的15.6%;乡科级干部7人,占违纪人数的21.9%。其他人员20人,占违纪人数的62.5%。四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16件,占案件总数的57.1%,查处党员干部吸食毒品13起,聚众赌博2起,滥伐林木1起。贪污贿赂、违反廉洁纪律类案件次之,占案件总数的28.6%。五是村干部、农村党员违纪呈高发态势。查处村支书、主任违纪4件4人,农村党员9件9人。(马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