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强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监管,采取任前廉政考察、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建档四项措施,提醒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严格实施任前廉政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拟提拔任用干部重点从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进行严格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带病提拔。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现场民主测评和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和掌握拟提拔任用干部勤政廉政、道德品行、能力水平、遵规守纪等方面情况。对在廉政考察中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自身存在问题的干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对存在问题做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
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组织决定提拔任用和平级交流任用的科级干部,由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分别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从讲规矩、守纪律,廉洁自律、干净干事,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提要求,使拟任干部思想上时刻绷紧勤政廉政这根弦,在新的岗位履职作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9人。
实行任职廉政承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要求其围绕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守信仰信念;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发生;管好身边人、枕边人,营造良好家风;做“三严三实”的忠实实践者;廉洁从政,洁身自好等方面,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任前廉政承诺,签订任职廉政承诺书,使党员领导干部时时牢记承诺内容,做到廉洁自律。今年,有109名领导干部签订了任前廉政承诺书。
规范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资料采取“一人一档”,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廉政谈话记录、廉政承诺书,述廉报告等材料。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补充和延伸,在干部推荐、提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发挥重要参考和依据作用。今年以来共更新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689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