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察局组成5个巡察组,采取“谈、审、查、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属35家单位开展半年责任制检查和党风巡察。
谈,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了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看是否有违反“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要求每家单位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个别单独谈话便于掌握实情。
审,审阅自查报告和台帐资料。要求被巡察单位实事求是撰写自检自查报告,整理平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台帐资料。通过审阅报告和台帐,看平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看纠“四风”情况,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平时开展工作情况。
查,问卷调查。为使党风巡察和责任制检查取得实效,真实掌握领导干部的作风,督察组采取当场发放领导干部个人问卷调查表的方式,了解领导干部执行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有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反“六个严禁”等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单独填写后统一由督察组收回。
访,走访基层站所及村(居)委会。要求督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延伸检查,每个单位延伸检查1个站所和2个村(居)委会,看党委是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切实指导好下属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看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处理情况等,便于听到基层群众的真话、实话和了解实情。
此次半年党风巡察和责任制检查,采取“谈、审、查、访” 的检查方式,严肃、认真、高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检查期间还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对发现情节轻的苗头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对单位领导采取约谈或提醒谈话;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将进一步展开调查核实,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