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一拓展”“一简化”制定‘落实年’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22 07:36:32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效推进和完成“落实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景谷结合本县实际,于近日制发了《县“落实年”推动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在《办法》中体现两个创新:在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和机制上的拓展创新。将近年来在开展督查工作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完善补充,制定了由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两办督查室、专项督查工作组及县纪委监察局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共同开展监督检查问效的工作方法和 “日记录、周小结、月报备”的“三个常态监督”机制,抓细抓实监督检查。在表达形式上的简洁创新。绘制“树状”监督检查模式流程图,以图达意、图意相合,对监督检查体系全面图析。使各监督责任人通过读图对各自监督检查管理隶属、所承担的监督任务和交叉协作职能职责一目了然。(李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