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带头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不触红线、不越底线。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违纪纪检干部50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73人;其中全省共立案查处违纪纪检干部6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全州共立案查处违纪纪检干部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会议通报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分析了违纪案件涉及不同职级和多种岗位、突破纪律底线以权谋私、顶风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处心积虑防查反查的特点,剖析了放松自身修养理想信念缺失、特权思想作祟纪律底线失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管不严、内控措施弱化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要求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打造反腐铁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参加学习的170余名州、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充分表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不是“护身符”,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面前绝无“特权”,与其他党员干部一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腐蚀,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据介绍,德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工作人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开展一次个人对照检查、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四个一”内容,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使警示教育活动入脑入心。(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