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区住建局在拖布卡镇实施抗震安居房拆除重建项目,格勒村16户农户被确定为实施对象。2012年8月,该村16户每户领取了1万元抗震安居房补助资金,时任格勒村党支部副书记的魏某在未向农户说明情况并征求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让每户交回补助资金5千元,合计扣除16户补助资金8万元,用于给格勒村3户困难群众建房。2015年8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东川区纪委为强化新选任村、组干部遵守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知度和学习积极性,在各乡镇开展警示教育进基层活动。
在警示教育进基层活动会上,区纪委党风室负责人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本镇、本村的案例,通过以案释纪的方式,带领村“三委”干部、小组长认真学习了准则条例,详细讲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加深了大家对准则条例的理解。
区纪委副书记对新任村干部提出纪律要求:一是要求村“三委”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工作中要严守六大纪律;二是在工作中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村监委会主任一定要重视公开工作,村“两委”要主动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村“三委”之间要经常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