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强化责任分解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今年上半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研讨党风廉政建设 1次。修改完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75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兑现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抓好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对2015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3个单位和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个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正风肃纪,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实施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总承包的意见》,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要求对192个集体和2100名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查。改进监督方式,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纪律检查,并对基层行政执法、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发《关于对县委政府交办的六件事项进行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监督单位,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切实承担起纪律检查责任,按时限、按步骤、按要求及时跟进,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按照《大姚县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转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8次。发出会议纪律督查通报2期,通报了15个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
四是强化纪律审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高压反腐,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保护“森林”。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信访举报75件,初信初访66件,重信9件,办结55件。立党政违纪案件19件。同时,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目前已开展函询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黎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