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铜都街道成立村民自建委员会,发挥农户在易地扶贫搬迁建房中的主体作用,把农房建设决策权交给搬迁农户,确保搬迁项目快速、科学、全面推进。
搬迁所涉及的村,均采取搬迁群众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自建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成员由本村威望较高、处事公正、群众认可、熟悉建筑的搬迁农户组成,下设质量监管、资金监督、群众工作等工作组。自建委员会制定自治章程,明确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同时建立搬迁户基本情况、工作值班记录、工程项目推进情况、重建疑问解答等四本台帐,保证工作有依有据、扎实有效。
具体工作实行“六公示”运行。一是公示搬迁政策。由自建委员会牵头,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区的搬迁政策在统一设置的公示栏中进行公示,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二是公示工作职责。对自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联系方式,以及自建委员会在资金筹集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关注事项答复等职责进行公示。三是公示个人承诺。自建委员会每名成员都要向全体搬迁农户进行公开承诺,重点承诺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廉洁自律等内容,承诺书全部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公示资金使用。自建委员会开设专门的资金账户,由街道、村委会、自建委员会以及监理企业分别派出1名代表共同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村民代表和自建委员会确定,由每户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经严格审批后方能拨付,并进行公示。五是对质量监督情况进行公示。施工过程中,红砖、水泥、钢筋、管材管件、油漆涂料、电线电缆等建材,全部公开建材生产商、标号、产品质量认证书等信息,在施工过程中对地基开挖、圈梁浇铸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情况需及时公开,确保群众放心。六是公示群众疑问及解决办法。自建委员会每周召开由自建委员会、施工企业、临时党支部、群众代表以及监理企业五方参加的联席会,会同街道、村组、城建等部门对搬迁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作出答复、解释,并及时将疑问答复情况公开,平复群众思想情绪,统一群众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