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责任意识,严守换届纪律,落实“九个严禁”,不说情、不打招呼、不干扰换届工作,一定支持好换届工作,推荐优秀同志……”谈话结束时,其中一名被谈话对象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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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昌宁县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别对县级领导、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政府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以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等146名换届“关键人”进行换届前纪律谈话。
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要求,昌宁县“五项措施”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压实换届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党委要求上来,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把手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严明换届纪律规定。印发《关于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换届纪律提出要求,为换届立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严禁”、“十严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切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平衡有序开展。
加大换届思想教育。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广泛宣传“九严禁”、“十严禁”“十不宜”的换届纪律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换届纪律规定和《严肃换届纪律学习读本》,分批次、分层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观看《镜鉴》等专题警示教育片。按照“八必谈”要求,提醒督促有关人员主动带头严守换届纪律。
及时进行查处通报。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按照谁查处、谁通报的原则,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发挥查处的震慑作用。
强化监督检查指导。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组建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组长,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为成员的4个换届风气工作督查组,分片区包干对13乡镇换届工作进行巡回督查。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巡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