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宁县采取防范、公开、监管“三道防线”措施,着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教育,建立思想防线。着重加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重点对领导干部、招投标工作人员、专家评委等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同时抓实警示教育工作,引导相关人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厉。
完善公开制度,建立群众监督防线。认真落实公开制度,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招标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发布信息,扩大参投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公开现场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监督,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公开中标公示,对拟中标人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途径,发改局、住建局、监察机关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公开举报电话以及网上举报途径,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公开不良记录,对在工程建设过程被查处的违规行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进行公开曝光,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强化监管,建立惩戒防线。加强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管理,注重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在招投标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打招呼,干扰工程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行为立即纠正;加强对投标单位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加强对代理从业人员的法纪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督管理。评标专家实行随机抽取,并与专家单线联系,同时建立对专家评标工作的考核档案,对有违规行为的专家,予以除名,今后不再聘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强化对中心的工作人员法纪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场内程序、规范交易行为等等。同时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