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夯实基层监督执纪力量

发布时间:2016-06-16 08:06:34   来源:玉溪市纪委

通海县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建设、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村(社区)、组延伸,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紧扣“三转”,全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从组织建设、机制制度、职责定位等方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一是健全组织,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全县9个乡镇(街道)纪委班子全部配齐,设纪委委员5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人员3人,其中:纪(工)委书记1人为同级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副书记1人兼任监察室主任,纪检专干1人。坚持“五有”标准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按县纪委人均配套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享受纪检工作补贴;县纪委坚持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镇纪委干部业务和综合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养。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出台《通海县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制度(试行)》,健全完善了涵盖工作例会、廉效督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管理、信访举报、定期谈心谈话、述职述廉、保密等15项长效机制。三是明确职责,聚焦中心任务。清理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书记除负责本乡镇监督执纪问责和“三资”监管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确保人力精力“握指成拳”,真正成为监督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力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哨站”。

延伸监督探头,筑牢基层廉政防线。通海县于2011年全面启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在今年换届选举中,全县76个村(社区)均已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台账、有电脑等办公设备,工作经费1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和监督程序进一步厘清,完善工作流程和权力清单,明确其主要负责人牵头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务民主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和群众诉求的受理解决,在村组财务“联审联批”中把好审核关,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宣教“小喇叭”、案情线索“情报员”、涉纪群众诉求“调解员”。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农村勤廉监督机制建立,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位、虚位、越位”等监督失范、制约不力等问题。此外,村级民主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村、组均设立民主理财小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基层党风廉政监督体系紧密衔接、有效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