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三措施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发布时间:2016-06-12 07:57:19   来源:迪庆州纪委

香格里拉市针对财政惠农资金总量持续增大和村级财政资金监管相对薄弱的实际,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村级财务监管,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确定财政部门为村级财政资金监管主体,规范村级资金管理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通过财务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村组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建立村级资金有序运行的长效机制。

加强业务培训。重点针对村支书、报账员、村监委会主任等相关人员开展“送政策下乡、授知识上门”活动,到乡镇举办财政惠农资金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培训班,进一步增强村级财务人员理财能力,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推动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实行责任审计。由财政监督部门成立审计组,对村级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村级所有收入、支出、财务制度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结果作为评议村级负责人工作实绩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增强其自律和他律意识,把财政监管的触角延伸到资金使用的最末端,实现了资金监管从筹措分配到兑付使用的全覆盖。(陈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