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紧紧围绕重要岗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了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纪委全会上作出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同时,还成立了九个督查指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查找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保证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深入宣传,抓实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营造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切实提高查找廉政风险的准确度,各单位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工作培训163期、参训人数达5827人次。在查找岗位风险时,利用网站、专题辅导、会议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岗位廉政教育,使每位公职人员增强了“上岗须知勤勉,居位慎度公权”,“勤政在岗位、廉政在岗位、奉献在岗位”的责任意识。
突出重点,查找风险。围绕个人岗位、科室职责、单位职能,认真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权力,重点在涉及决策、处罚、人事任免、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资金使用、物品采购、城市规划、资源开发与配置、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司法等重点领域清理权力、排查风险,找准每一项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关键点。采取部门评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确定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找准关键环节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5年来,累计梳理权力数4310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709个;梳理内部机构599个,查找风险点12557个;梳理个人岗位15863个,查找风险点42358个。
制定措施,加强防控。各单位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和风险等级及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9602条,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6963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2641个。按照“规范制度、规范行为、规范决策、规范监督”的“四规范”要求,立足风险排查、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围绕宣传教育、监督防范、规范自由裁量权、资金使用权、组织人事权、项目审批权、事项决策权等方面,对各类制度进行归类梳理,通过整理,坚持执行类制度1180项,修订完善类257项,新建创新类321项。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监督,严格管理。通过分级管理、重点监管、细化责任、逐项落实,形成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责任运行体系。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的监管,严格执行问责制,加大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力现象的问责力度。2011年至2015年,对22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明确权责,公示清单。在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权责清单制度,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力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进行。各级各部门共查找公示权力7534项、权责560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