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一村民小组长虚假举报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6-06-07 15:49:47   来源:昭通市纪委

“我捕风捉影、乱告状的行为给地方政府和个别镇村干部造成一定影响,对自己盲目和草率写检举信的行为深表悔恨。希望有乱告状的引以为戒,没有证据的话不乱说,没有证据的事不乱做,没有证据的状不乱告。我深刻检讨自己凭空构想事实检举他人的行为”彝良县龙海镇镇河村贾家坡村民小组长文某悔恨的说道。      

2015年11月,文某(非党)署名以“感谢信”的形式向市委有关领导反映“龙海镇镇河村的扶贫资金出了问题,钱没有用在刀刃上,镇村干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贪污受贿行为”等问题。根据市、县领导批示要求,龙海镇纪委认真组织对文某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但最终却发现反映问题不实。通过深入了解,文某称自己是在看到云南网刊载的《云南彝良县龙海镇山地陡坡耕地治理与经济创收双赢》和彝良党建网刊载的《龙海镇:百万重金促镇河村发展》两条新闻信息后,借题发挥,以信息中的数据作为依据凭空构想镇村干部“有问题”,自己并无真凭实据,同时也希望通过信访的方式引起上级领导对其所居住村民小组的关注,加大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

通过调查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文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无真凭实据检举他人的错误和带来的危害,主动写出了书面检查,深刻悔悟。彝良县龙海镇纪委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