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不先进,谁说了都不算,只有用分数说了才算”。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近日,西畴县出台《西畴县共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在全县党员中推行“积分制”管理,把党员参与活动、发挥作用的情况如实记载和量化计分,让党员评价有依有据。
办法规定在全县共产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通过制定积分考核评定细则、党员申报积分、严格登记积分、支委进行初评、支部大会评定、公示季度积分、计算年度积分等流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情况,根据本人填写《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审批表》经审批,可不参与积分管理,每年年底,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作出说明,根据平时表现适当给予积分,不参加评先评优。根据积分情况,按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评定,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办法强调,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等被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考核评价用‘积分’说话,实现了党建工作感性的粗放管理向理性的量化管理转变,让党员评价有章可循,有依有据,从而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员作风的新变化、新面貌。”出台办法的西畴县委组织部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