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加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审批报备

发布时间:2016-06-01 07:41:08   来源:丽江市纪委

日前,古城区环卫局和丽江环卫服务公司在外出学习考察前,向第四纪工委审批报备,获批准后成行。这是该区纪委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采取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该区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求外出学习考察单位制定方案,明确学习考察内容,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做到时间、地点、线路、人员、经费预算等各方面具体翔实。

区纪委要求,经批准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报备方案进行,做到“不超时”“不超支”。学习考察期间的费用支出按《古城区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与考察内容无关的费用支出须由个人自费;考察组成员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并做到安全出行。

在坚持“事前审批报备”的同时,区纪委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区纪委会同财政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宣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