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洱源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发出督查通报,对4名不在岗的扶贫工作队员进行通报。至此,该县今年以来先后有15名扶贫工作队员受到通报批评。
该县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成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配备专职干部、专项经费和业务用车。重点督查扶贫攻坚责任制落实、扶贫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扶贫项目和重点工作、扶贫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扶贫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等5个方面的情况。截至目前,该县围绕各镇乡和行政村贯彻落实全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工作队员在岗在位、扶贫工作进展和项目推进等情况,共组织开展了督查4轮185次,范围覆盖了全县9个镇乡40个扶贫重点村。根据督查实际情况,下发了4期督查通报,对15名扶贫工作队员不在岗或人员缺位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加强扶贫工作队伍监督和管理、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畅通贷款通道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抓好专项督查的同时,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五合”为标准,突出脱贫攻坚项目进展、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产业扶持发展等重点情况,对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艰巨的5个镇乡所辖的10个行政村、6个自然村进行了3次专项纪律检查。针对资金滞留情况突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产业扶贫项目统筹规划不足、劳动力转移输出效果不理想、金融扶贫实际操作困难多、部门整合项目难落实等突出问题,提出了11个方面的意见建议31条。 (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