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进程中,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纪律作风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区分不同情节和具体情况,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促使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务实担当。
2015年10月,该县启动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梳理分析近几年来纪律审查信息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了30个群众意见大、信访举报多、问题突出的重点村(社区)作为切入点,抽调了19名熟悉财务及财经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6个审计小组,按照农村财务审计的工作程序和政策规定,进行重点审计。针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5类25个问题,该县村级财务专项审计组责令相关乡镇和村(社区)限期整改,并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该县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州纪委交办和本级发现的41个问题线索进行初查核实,其中,对1名村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问题线索以警示约谈等适当方式进行处置。9个镇乡纪委按照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对行政村、村民小组两级财务监管中负有相关责任的80名村组干部进行警示约谈,严肃指出存在的不足及其危害,帮助他们查找原因,限期整改落实,并责令由本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同时将约谈情况和书面检讨材料报县纪委备案。通过约谈,广大村组干部深化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担当,认清了自身在监管中的应负责任,进一步增强廉洁履职意识和纪律观念。
(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