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总结创新监督方法 提升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6-05-10 08:27: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景谷县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运用“3+1”监督方法,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9个,提出意见和建议10条;对未按时开工的中央计划投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的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

明确监督主体,构建无缝监督体系。在总结“景谷6.6级地震”民房恢复重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等督查工作中的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创新监督检查方法,以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两办督查室、专项督查工作组及县纪委监察局为四个监督主体(“3+1”),分解细化监督责任任务,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构建监督体系。

围绕监督重点,盯紧对人、财、物的监督。围绕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扶贫攻坚和换届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对项目资金财物走向的监督检查。

抓实监督方法,加强成果运用。在监督检查中抓住关键环节,从政策的落实、项目审批建设管理、资金流向、使用效益及干部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并认真督促整改。(李雨潇  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