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中,重心下移,提升能力,压实责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去年,该县1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25件,占全县案件查办总数的41.7%,实现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零突破”。
“瘦身”聚焦主责,确保专职专责。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全县10个乡镇(街道)的纪委(工)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坚持专司主业。对原有责任清单进行了“回头看”、“再细化”,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党委6个方面28项责任。县纪委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实行执纪审查占60%的大分值业务量化考核。对执纪审查排名靠后的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办案不力、压案不办、瞒案不查的严格责任追究。
“健体”履职尽责,提升工作能力。实行乡镇执纪审查县级把关制度,明确由县纪委案审室、问责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进行事前把关。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协查、协办和督促、指导。建立分片联系以及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审理区域协作等制度,整合乡镇(街道)执纪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重点作战”。同时,通过执纪审查业务培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的锻炼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重拳”正风反腐,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去年以来,该县组建明察暗访组和督导组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餐饮场所、景点进行察访49批(次),受理群众举报3件(次),发出督查通报16期,查处问题26个,约谈单位领导10名,处理17人,公开曝光5人次。去年,该县共立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60件,与上一年同比增53.8%,其中1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25件,占全县执纪审查总数的41.7%,实现了所有乡镇(街道)自办案件“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