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细化“两个主责”为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专项纪律检查开列问题清单

发布时间:2016-05-03 16:09:51   来源:红河州纪委

元阳县在加强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细化并明确“两个主体责任”,列出50个问题清单,明纪律、严规矩。

该清单内容涵盖制度保障类、工作制度类、职责计划类、工作任务类、自查整改类等五大方面,详细列出了是否按要求有效完成了“挂包帮、转走访”、是否制定了脱贫攻坚具体方案和措施、是否按照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等50个问题。

为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责任,该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元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专项纪律检查50问》,主动认清认领自身所承担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及时制定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的责任,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真实掌握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和脱贫攻坚各级工作组履职的纪律作风情况。

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强、纪律作风不严,造成工作延误,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县纪委将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情况开展定期专项纪律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元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专项纪律检查50问》及其他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作风意识淡薄,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进行问责;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将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重大工作推进的,将建议给予组织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陈晓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