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执纪审查安全相关规定,通过“四强化”的有力措施,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实现了执纪审查“零事故”的目标。
强化思想教育。将执纪审查安全知识列入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部署要求,守住安全底线。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约束履职行为,确保执纪审查工作不违规、不逾矩、不出格。
强化基础建设。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注重办案人才培养锻炼,优先选派执纪审查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优先配置办公办案设备和工作经费。发挥县纪委标准化谈话点的作用,确保在同一区域内正常办公、组织谈话、饮食起居、应急处理等所需,为执纪安全提供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以落实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层层签订执纪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检查室主任、案件主办人、谈话人、陪护人等参与人员的职责,将执纪审查安全要求体现在组织谈话、调查取证、陪护记录、值班巡查、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加强案件分析研究,及时总结安全办案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落实措施,为以后的安全办案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将执纪安全理念贯穿于信访举报受理、组织谈话、车辆使用、材料收集等经常性工作中。以执纪审查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严格工作程序监督,对每一个案件所涉及的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都纳入监督的内容,防止执纪审查人员以案谋私、出现“灯下黑”。(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