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村组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实际,玉溪市元江县纪委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着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重点强化“三项措施”整治村组干部腐败问题。
加强教育强意识。通过定期举办村组干部廉洁履职培训班,组织村组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等规章制度,强化村组干部纪律意识。通过案例剖析加强对村组干部的警示教育。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宣传图册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使村组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
严肃执纪促守纪。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纪律规范惩治农村基层各种不廉洁行为,以“小事”为抓手,实现对人对事的有序管理。如红河街道2名居民小组干部因在工作中乱作为及擅自决策造成集体损失受到问责;羊街乡5名乡村组干部因违反换届工作纪律或工作不力被问责。近两年来,全县共问责村组干部18人。
重拳出击惩腐败。近年来,元江县坚持抓大不放小,坚决查办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如查处了羊街乡党舵村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报账员贪污、挪用烤烟受灾赔偿款、抗旱救灾捐款等窝案;查处了因远镇路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共同贪污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款案件。两个案件涉案的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开除党籍。十八大以来,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村组干部15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