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成立换届期间违反纪律问题快速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县乡村三级换届工作期间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及相关人员问题建立快速核查机制》,明确快速核查工作的范围、原则和要求。
该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快速核查在县、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三级换届期间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短信、网络等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上级转办、交办或群众向县委组织部、县委换届办反映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及时受理登记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转办、交办或群众向县纪委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登记;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在对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涉及违法换届纪律和考察对象,候选人违纪违规的舆情,迅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
通过核查,对存在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对违反党政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置。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方、警示一片的效果。(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