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四项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1 09:23:36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年来,丽江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在省纪委的坚强领导和指导帮助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多次召集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及宣传部工作人员,共同研究宣传工作,制定了《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细化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办公室和市纪委宣传部多次召集会议,查找问题,研究措施,千方百计弥补差距,通过领导的重视和带动示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齐抓宣传工作的局面正在形成。

加强宣传人员补充。针对宣传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从县区纪委和市直部门抽掉4名宣传业务骨干充实到宣传部和办公室,专门从事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并选派人员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参加培训,提高新闻宣传写作能力。去年10月以来,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采用信息实现了零的突破。

严格考核奖惩。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不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的区县和市直部门,在责任制考核中一律扣5分;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内容,对不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的纪委(纪检组),在监督责任考核中一律扣分,对多报的实行加分,激励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共同抓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多措并举抓宣传。把贯彻《条例》《准则》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了《永胜毛氏家风》收集整理编撰方案,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制定了《丽江市“转作风、促跨越”大型全媒体联合采访及宣传报道实施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正能量,为丽江的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