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按照“三转”要求,在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主责中找准定位,抓住问题线索这个“牛鼻子”,当好线索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和督办中心。
建立查管分离的管理机制。出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受理室在三日内填写呈批表,集中到案管室专人逐件登记、建立台账、专柜保管、集中管理。县纪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研究、确定处置方式,根据情况变化适时研判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2015年共集体排查线索23件,动态调整3件线索的处置方式,消化暂存件2件,避免线索积存。
建立分析对比的研究机制。认真分析、归纳总结发现、挖掘线索的成功经验,多视角研判党员干部职务条件、权力运行等的关联性和相似性,找准在工作程序、制度机制、监督管理上的软肋。先后对扶贫资金、工程建设、水利资金等方面的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调研报告,并对办理县委原委员、文体广电局原局长高坤案进行总结,归纳了线索发现、梳理、挖掘和成案的经验做法。
建立快查快结的处置机制。在重视线索成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五类处置方式的综合运用,合理调配纪律审查力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2015年处置的134件线索平均初核时间为24天,比2014年大幅降低。对反映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线索及时谈话函询,2015年以来共谈话1件、函询6件。
建立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明确承办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人员和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认真落实办理时限。案管室协调和督促落实集体排查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线索处置的进度和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