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清“廉”在先 凡“任”必考

发布时间:2016-04-11 15:47:39   来源:昆明市纪委

4月6日,嵩明县纪委组织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46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党纪主要条规、政纪主要条规和国家主要廉政法规”三大类,涵盖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和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定。考试成绩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任用;反之,暂缓任用。

“达不到80分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党纪法规考试,于2015年3月以来在嵩明县全面开展。有人质疑,廉洁守法本是从政底线,专门就此进行考试,是否“多此一举”?但近年来通过案件查办工作发现,法律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导致部分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深渊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嵩明县纪委制定了《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凡任必考。2015年以来,相继对县委3批拟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95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组织了廉政党纪法规考试,对79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2015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早抓小,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全县党员干部经常性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党的纪律和规矩解读》,掀起准则条例学习热潮;开展5次以党性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课教育,开展准则条例宣讲11次,抓住关键节点利用手机平台,发送廉政短信45条,对相关纪律进行重申和强调;组织25名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组织8名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报告履职情况;组织全县党员干部1200余人到嵩明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300余人次到县法院旁听公开审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班子成员400余人观看电教片《人生不能重来》;组织100余名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廉’接你我他、‘洁’身靠大家”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创建嵩明党风廉政网;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知识测试活动;编撰《嵩明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印发全县。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自律意识逐步增强,“不想腐”效应初步显现。截止目前,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至县纪委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