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建水县在全县153个社区和村委会推行组织考核和群众直评“双考评”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为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该县分别制定了《村级干部考核办法》《村干部考核标准》《社区干部考核标准》及《关于开展党员和村民(代表)“直评”村级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考评对象为村(社区)“两委”正副职;“双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年度通过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考核和群众“直评”,对考评对象的工作作风、勤政廉政、任务完成、服务群众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量化分值,评定等次。获得优秀等次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通报批评,并“歇职”3个月整改。连续两年考评不称职的进行调整、劝辞或依法罢免,并取消离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