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贡县政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政风,改机制,强监管,严政纪,坚持科学执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从政,在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不断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稳步推进“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有关规定,严防“四风”反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切实加强对交通、水利、安居和扶贫惠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大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绩效管理,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源头治腐加快推进。以改革促防腐,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举措,继续下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先手棋”,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7项,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推进公务用车和不动产登记等制度改革,不断加强风险岗位廉政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组织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息公示、政务公开等工作,确保从源头上减少腐败滋生的环境。
资金监管持续加强。深入推进预算制度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动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存量资金、农林水、土地、教育和矿产资源、国有资本、保障房建设等审计力度。同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完善招投标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使用。(余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