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在2018实现全县脱贫摘帽、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结合今年县乡村三级换届,贡山县统筹谋划通过换届选出好干部、好班子,充分发挥各级班子在脱贫攻坚进程中的推动作用,形成合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
“能者上、平者下”为脱贫攻坚战役储备人才“弹药”。贡山县以换届为契机,对三乡两镇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研判,并根据研判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优化结构,确保每个班子有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有勇于探索、成熟稳重的中青年同志,做到优势互补、活力增强。提任长期在扶贫攻坚一线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的基层导向。同时,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及时处理、调整,持续营造良好的扶贫攻坚干事氛围。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形成“能者上、平者下”的良好局面,推动各类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不做虚功”让村(社区)干部队伍在一线战场“护航”。村级班子作为脱贫攻坚战场上一支重要队伍,村干部的“领头雁”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贡山县以村(社区)换届为契机,充分发挥村(社区)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带动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科学规范的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其它村(社区)配套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承诺目标符合实际,公开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加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养,注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带领群众奔小康、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四种能力”,扎实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保证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力量,结合今年开展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对全县“三乡两镇”28个村(社区)领导班子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考察,全面了解各村(社区)班子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和适岗能力,为下一步换届打好基础。
“好待遇”让村(社区)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全力以赴”。为最大限度激发村(社区)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活力和激情,让好干部在换届中留得住、能干事,贡山县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推动他们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全力以赴干事创业。进一步完善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从2014年起,对村(社区)党组织成立党总支的工作经费按每个总支每年5万元、村(社区)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每年3000元(不包含在5万元内)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县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人员岗位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和党小组组织负责人待遇保障。从2014年1月1日起,村干部正、副职和社区正、副职待遇分别按每人每月1340元、1320元和1940元、1920元的标准执行,同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村干部、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或生活补贴标准上浮20%,并把社区干部纳入全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包括村副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岗位补贴按750元/月的标准发放;村党组织副书记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享受副书记岗位补贴,并在原基础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100元;不担任村干部的村“两委”委员和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由县财政予以补助。根据《贡山县村干部绩效补贴发放考核办法(试行)》规定,采取乡镇党委初步考核,县委组织部复核,征求纪检、政法、林业、教育、统计、计生等部门意见的考核程序,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州平均水平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提升“四种能力”让基层干部扶贫攻坚不设“盆景”。贡山县以换届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带领群众奔小康、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四种能力”,扎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让基层干部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要务,绝不在脱贫攻坚战场上“设盆景”。在广大干部的引导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下,贡山县产业支撑作用初显,“一草”、“一药”、“一蜂”、“一禽”、“两树”、“二畜”等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1年的2013元增加到2014年的3956元。基础条件不断夯实,一些贫困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独龙江扶贫成效在全省产生巨大影响,独龙江扶贫模式为怒江州实施整乡整村推进、整族帮扶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整合驻村干部力量“背水一战”“不走秀”。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贡山县严格把握“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资格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好中配强的原则,认真开展推荐考察工作,坚持把长期在乡镇工作、熟悉农村情况、对群众有感情、会做群众工作、能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发挥作用的人员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让干得好的干部出得来,激发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事业人员在基层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要求,贡山县结合村情类别、产业发展和工作重点,坚持人岗相适、对口选派原则,着力选好第一书记、优选驻村干部队伍,充实脱贫攻坚力量。组建了2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队长由乡镇联系领导担任,副队长一般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担任,成员由联系单位选派干部、乡镇联系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内主要承担宣传发动、落实帮扶责任、推进精准扶贫、抓好扶贫攻坚项目实施、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任务。工作中,驻村干部配合村“两委”班子,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找门路、筹资金、授技术、讲方法、拓市场,凝聚各方力量,整合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各类资源,激发了精准扶贫活力。同时,县委坚持把驻村干部助推脱贫攻坚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让干得好的干部有平台、打破身份限制,以换届为契机,让能干事的干部有更大的舞台。(聂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