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施甸县以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焦主业,创新思路,着力强化提升基层一线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为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思想建设,确保在政治上始终忠诚可靠。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到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善洲林场)开展“菜单式”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定期组织交流学习等方式,让12个乡镇纪检干部补足“党性之钙、宗旨之钙、作风之钙、纪律之钙”,确保乡镇纪检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得不断得到强化,始终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政治上忠诚可靠。
强化能力建设,确保在履职上始终与时俱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办案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上级纪委办案人员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党纪条规、办案方法、技巧等授课讲解。就办案安全防控工作深入查找办案过程中的风险点,指导制定防范措施,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放在首位。实行顶班学习制度,每月从乡镇纪委轮流安排2名纪检干部参县纪委办案、审理等工作,通过实践锻炼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
强化组织建设,确保在体制上始终充满活力。严格落实乡镇委书记提名考察制度,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畅通交流出口,使系统纪检干部“进得来,出得去”,切实增强系统队伍活力。制定《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协同制度》,把12个乡镇纪委按区域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区有一名县纪委常委分管和统筹协调,由2至4名乡镇纪委和多名县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对区域内涉及疑难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实行集中办理。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还可以实行区与区之间协作办案,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让乡镇纪委办案力量更强、更方便。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在管理上始终有章可循。制定《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及纪委负责人暂行办法》等,坚持用制度管人,严防“灯下黑”。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办案工作制度,积极为乡镇纪委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并督促指导联系单位按时按质办结信访举报件。认真执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常委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定期点评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情况进行。
强化基础建设,确保在硬件上始终保障到位。积极改善乡镇纪委的办案条件,为12个乡镇纪委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参照县纪委监察局办案经费标准预算拨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经费,为乡镇纪委办案提供保障。
2015年以来,施甸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12次,召开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廉会议2场次,12个乡镇纪委累计查办案件16件20人,比2014年增长120%。(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