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工业园区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清单”

发布时间:2016-03-15 08:50:4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景洪工业园区新修订出台《景洪工业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明确细分,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量化为59条工作事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量化为41条工作事项。

在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中,对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划分责任。其中党委领导班子有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8个方面39条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有履行领导责任、亲自组织推动、当好廉政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4个方面13条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担当分管责任、带头廉洁从政、履行管教职责3个方面7条责任。

在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中,纪委有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检查、严查腐败案件、加强监督问责、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自身建设7个方面33条责任;纪委书记有组织协调、廉政教育、抓好队伍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惩治腐败等8条责任。

据了解,2015年,景洪工业园区虽率先制定开出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清单”,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不断深入,原清单存在部分目标内容泛化、责任划分不明、可操作性不强、工作虚化空转等问题,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和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新修订的这份清单,结合园区实际,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容进行再实化,职责进行再细化,考核进行再量化,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工作,党委和纪委“职责边界”被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