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平县纪委县监察局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治病树”“拔烂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违纪必究,以“能”“快”“准”三字为要诀,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效应,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能者为要,强化对纪律审查队伍的教育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教育模式,不断加强纪律审查队伍工作素质。2013年以来,罗平先后组织15批47人次到中央、省、市纪委及周边县(市、区)纪委观摩学习培训。同时,邀请上级纪委办案骨干10批24人次莅临指导帮助,让纪律审查队伍素质得到新提升。坚持“传帮带”培训模式强能力,夯实纪律审查人员业务理论功底。
快查快办,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效率。建立纪律审查目标责任清单,落实主办人包案制度,严格纪律审查时限,注重提升纪律审查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根据纪律审查问题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及时进行研判分析,制定可行调查方案,明确重点,快上措施,深入调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主要问题调查清楚后,及时完善程序性文书材料,及时整理材料、查缺补漏、立卷归档,及时移交审理,实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对发现涉嫌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继续依法处理,不搞“贪大求全”。
严格标准,提升纪律审查工作准确性。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纷繁复杂的海量举报线索,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适时动态清理、分类管理,以审慎态度对线索来源、(被)反映人基本情况、反映动机、线索可信度和具体程度、线索问题是否发生变化、纪律审查操作性、可查性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工作。准确运用调查措施,严格审批程序,综合并正确运用纪律审查调查措施。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严格性质相近错误区分,严禁彼此错误混淆使用,做到定性准、条款运用准,实现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5年来,共接受信访举报199件次,初核183件,立案147件,处分15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