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增强农村党员“我是党员”意识

发布时间:2016-03-05 11:41:13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是不是党支部会上我们讨论的最后结果是什么,就直接给他什么样的处分?”

“刚才我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的情况就一定要开除党籍吗?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吗?”

日前,为增强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施甸县纪委结合农村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案例,到由旺镇杨家村召开党支部会时,党员们向纪检干部提出了疑问,通过纪检干部的答疑、解释,使农村党员增加对党章规定内容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知识的把握,促进农村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规定。

据了解,施甸县纪委到基层召开党支部会议时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农村党员入党多年,思想上对党章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有些违纪的农村党员甚至不知违反了那条规定等。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在吸收党员的过程中,重发展人数、轻管理教育,致使农村党员长期“脱管”,处于“游离”状态,得不到“党章党规党纪”的相关知识培训,导致农村党员“我是党员”意识淡薄。怎样让农村党员真正感受“有组织、得管理、受教育”,如何提高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已经迫在眉睫。

为此,施甸县纪委每月都会定期整理近段时间农村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情况,并且立即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加强制度和纪律的约束。在发现有农村党员有违纪典型问题时,施甸县纪委就立刻会到基层召开党支部大会,在会上,纪检干部领学党章和《准则》《条例》及有关规定,再结合身边党员违纪的案例进行讲解剖析,深入基层为党员解疑答惑,让党员们从实际中学到相关知识。同时,通过对违纪党员的严肃批评教育,真正让党员以身边的案例为戒,达到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我是党员”意识。截至2016年2月,施甸县纪委就到基层召开党支部会议5次,通过参与基层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等领学党章和《准则》《条例》8次。(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