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两个责任上肩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29 08:46:23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5年,镇沅县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考核制度,把两个责任记在心头、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把主体责任摆在首要位置。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县委、政府分别与9个乡(镇)、56个单位(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分解、细化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下发了《2015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把主体责任细化为16项具体责任。各部门严格对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责任制的各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班子亲自抓。履行好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县委书记上廉政课10次,县长上廉政课7次。县委领导班子其它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回归主责主业,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县委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为县委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签订《责任书》的65个单位主要领导在年终责任制检查考核汇报会上述廉述责,县纪委委员分别对述廉述责对象进行质询,其他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书面述廉述责。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18个基层党委书记作了交流发言,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持续整治“四风”和开展预防惩治腐败工作。查处了一批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公车管理规定等问题的案件。2015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件16人,对利用麻将赌博的9名公职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受理党政纪案件40件45人,其中司法移送5件5人。对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1个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对5个基本合格单位和2个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25人次,共问责干部21人。(杨璐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