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组团模式”激活力 监督执纪问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6-02-28 09:30:02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整合机关工作力量,实行工作“总承包”分组模式,集中力量,握指成拳,监督执纪问责显成效。

以旧带新领办制。以各派出纪工委人员、纪检室人员和机关科室人员作为整体,把县纪委纪检室人员作为纪律审查的主导人员进行领办,带动全员参与纪律审查全过程。2015年,共立案查处68件68人,开除党籍22人、行政开除1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挽回经济损失149.79万元。

以青挂帅主办制。把县纪委监察局机关25岁至40岁的年轻同志作为信访调查的主办负责人,培养年青办案骨干力量。2015年,共受理267件信访件,比上年同期增长66.9%。

以跟促改督办制。对县纪委各组转到各镇(街道)纪(工)委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和催办,对整改通知、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结果进行跟踪落实。2015年,共发出27份各类意见建议书,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57人,其中46人主动作出书面检查并上交礼金8.89万元。

以博集智会研制。经常开展工作回头看,坚持每案一分析、每月一小结、每季一总结,把案件查办、信访调查、监督检查等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目标思路和理论集成。督促9个单位建立13项制度,建立《嵩明县加强招标监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10余项,编印1000份《嵩明县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