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以“六大纪律”为准绳 纪律审查工作实现“四个翻番”

发布时间:2016-02-26 11:22: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纪委深化“三转”,聚焦“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5年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四个”翻番:初核件数增长73.5%,立案件数增长59.6%,自办案件数增长60%,处分人数增长62.5%。年内全县所有乡镇均有自办案件,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腐败问题。

该县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把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控制在“早”、“小”的范围内,通过“通报”、“问责”、“轻处分”等方式予以处理,达到惩治和预防有机统一,达到遏制腐败蔓延,达到教育的目的。

该县制定下发了“纪律审查划片包干责任制”和“回访教育责任制”,形成以纪检监察室为主要责任科室,对基层案件检查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联合办案”责任制;以信访室为主要责任科室,对信访工作实行“划片包干定点下访”责任制;以案件审理室为主要责任科室,对案件审理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联片协审”责任制;以案件审理室为主要责任科室,对查办的案件实行“划片包干一案一点评”责任制;以案件承办人为主要责任科室,对查办的案件实行“划片包干一案一整改”责任制;以案审室为主要责任科室,对受处分单位和个人实行“划片包干回访教育”责任制。“纪律审查工作划片包干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实现了人力、物力互补和纵向、横向结合,整合了办案资源,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组建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指挥长,县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任副指挥长,信访室、案审室、纪检室、案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纪律审查工作指挥中心;成立由五个副指挥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实行划区域查办案件负责制,在查办案件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工作,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查办案件工作任务,负责区域内13各乡镇和金平农场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了《金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律审查限时办结的通知》,要求信访初查、初步核实在领导作出批示之日起10日内完成;案件调查在决定立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在移送审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何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