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抓住时机积极宣传换届纪律

发布时间:2016-02-24 15:01:02   来源:大理州纪委

县、乡、村三级换届即将开始,祥云县针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群众走往交流频繁的特点,抓住时机,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致党员群众的一封信》和宣传漫画《换届选举严禁拉票贿选“十种行为”》,粘贴在10个乡镇及136个村(社区)人流集中的地方,给广大选民在换届前打好“预防针”,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致党员群众的一封信》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告之每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全体选民充分认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珍惜并认真行使神圣的民主权利,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民服务的人选出来。

宣传漫画直观明了地指出,换届期间要严禁拉票贿选“十种行为”的发生:一是严禁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提货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或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严禁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或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三是严禁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名义,动员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四是严禁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五是严禁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六是严禁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七是严禁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八是严禁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九是严禁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十是严禁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祥云县在春节前夕,将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形象化、具体化,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提醒选民正确认识村(社区)“两委”换届,理性区分礼尚往来和拉票贿选,为换届选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